劳务派遣的经济历史背景发表时间:2024-08-29 17:51 天津劳务派遣公司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居民就业以固定员工为主要形式,国企固定员工占到60%以上,但临时员工也存在,比例在10-15%之间。到了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大量职工下岗,国企纷纷成立再就业中心,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在政府部门大力鼓励下,劳务派遣公司得以发展。 为了提升企业效益,1985年起,我们国家的国企开始实施工资总额管理,根据国企会计准则,只有正式员工的工资才计入工资总额,而临时员工的工资计入营业费用。在天津劳务派遣公司这种管理规则的导向下,国企开始大量雇佣临时员工,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并扩大企业的工资总额,巩固既得利益。 另一方面,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外资进入中国也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我们国家劳务派遣的发展。早期进入中国的外商驻华代表处和外资公司,他们对中国不是十分了解,人力资源业务开展不便,加上一些跨国公司对中国分公司人员也实行总量控制,使用派遣工可以绕过这种控制增加员工,此时更加专业的劳务派遣机构诞生,并伴随改革开放及中国经济腾飞得以长期维持。 2008年《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可以说该法极大地加强了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动者的法律保护。比如不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条款;用人单位连续雇佣劳动者超过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非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的条款。这些条款大大加重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负担。 1999年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1年开始实施《社会保险法》,“五险一金”成了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企事业单位应尽义务。基于逃避义务考虑,企事业单位开始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得以进一步扩张。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派到用工单位去上班,这样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就成了用人单位,变成前述各种义务的**承担者。用工单位的责任得到了规避,也实现了招录与解雇员工的相对自由。 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辰劳务派遣、天津西青工人派遣、天津滨海新区等信息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详情点击我们的网站www.tjchenqing.com |